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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县安监局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5: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精神,6月8日,金阳县安监局会同食药工质局、发改经信局、交警大队、消防队等部门负责人在金阳县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中,检查组详细查阅了销售门店的经营资质、电动车产品标识、质量合格证等资料。

  经检查,对经营者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电动车,重申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危害及后果;二是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严格履行电动车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义务,建立完善的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并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经营户4家,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的电动车辆底数清、情况明,有力保障全县电动车市场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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