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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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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法制办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16:3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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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和《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办信息中心、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部门对应清理优化,形成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确定的29个县级部门6186项行政权力目录向社会公布,该目录今后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金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288365 201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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