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办函〔2017〕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人社局启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印章,原印章同时销毁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和废止印章样式
288365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启用和废止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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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印章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