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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阳县委办公室、288365办公室关于成立金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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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9:1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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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委办发〔2017〕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金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正文 县委书记 李德强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罗 东 县委副书记 朱建才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万东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吉付约古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李 祥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李长德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 毛 勇 县政府副县长 阿余拉哲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赋军 县政府办主任 袁安顺 县委办副主任 河卫东 县法院副院长 潘志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天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肖志安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蒋显洪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巴火日 县财政局局长 贾巴克古 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王正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沙马知培 县国土局局长 吉火尔色 县环保局局长 吉牛尔合 县规建局局长 李银彬 县水务局局长 苦所博 县农牧局局长 尔古曲呷 县林业局局长 马里呷 县卫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吉火尔色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派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宜,主要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具体指挥调度、组织推进、协调保障和督办落实等。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纪委牵头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对涉及干部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追责问责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县法院、县检察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嫌违法的问题进行司法处理。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督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安排部署,牵头组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督察工作。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开展追责问责工作,负责落实对有关人员的组织处理措施。 县委宣传部牵头开展整改工作新闻报道、舆情监控引导等工作,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其他成员单位牵头组织和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整改工作。 中共金阳县委办公室 288365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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